Thursday, November 15, 2007

保留地爭議歷史大問題 原民會坦承難推動

原住民新聞雜誌 - 【原住民新聞】

議題: 2005/11/12


保留地爭議歷史大問題 原民會坦承難推動

執政黨委員在審查原民會明年度有關土地規劃項目預算的時候,認為原民會編列預算過低,不重視來處理目前原漢地權爭議的問題,同時原民會主委面對立委的質詢,並沒有答對目前被非法佔用保留地的總面積。

立法委員薛凌針對目前原住民保留地違規使用的問題,質疑原民會執行率不彰,造成保留地管理弊端層出不窮,除了土地權籍清理不夠確實,並且違法轉讓或是出租給非原住民使用的土地面積,主委也講不清楚,同時執行非法被佔用的保留地預算編列偏低,引起立法委員薛凌的不滿。

距離四年計劃還剩兩年的時間,原民會土管處想要落實執行來收回被非法佔用的這一萬多公頃的土地,關係到地方鄉鎮公所是否落實取締違規轉讓或是出租的行為之外,並且還要考量目前保留地管理辦法位階效力的問題,以及是否有能力解決違法私下轉賣的私權行為。

原住民保留地制度實施到現在,已經超過七十多年,直到民國九十年的估計,原住民保留地的總面積是二十五萬一千多公頃。但是目前原住民取得保留地所有權,竟然還不到兩成,反而其中有一萬六千多公頃的保留地,被非原住民所使用。

根據平地漢人使用原住民保留地的行政區域來看,其中以南投縣4萬4千多公頃為最多,非法佔用就高達3多公頃,其次是台東縣3萬3千多公頃,非法佔 用也有2萬1千多公頃,接著是台中縣2萬9千多公頃,非法佔用有兩萬兩千多公頃,屏東縣有一萬八千多公頃,非法佔用有9千9百多萬公頃,以及桃園縣1萬多 公頃的保留地,合法使用的只有75公頃,可是非法使用就高達9千4百多公頃。因此這五個縣的土地面積合計總共13萬6千3百多公頃,合法承租的只有4千1 百多公頃,可是非法使用的土地,共有9千4百多公頃,高達六成九的比率。由於非原住民使用或租用保留地的限制逐漸放寬,再加上政府管理查緝不力,以及原住 民面臨經濟的壓力,造成原鄉保留地違規私下轉讓的情形嚴重,造成原住民保留地流失的結果。

造成原住民保留地的流失,除了保留地的法律位階太低缺乏保護功能之外,同時處理保留地違規使用的問題,還隱含著族群衝突的危機。除了雙方先要協議訂定期限解決之外,地政學者提供原漢地權解決策略的方向,並且希望定在民國五十九年土地總登記為時間點,可以降低雙方衝的因素。

原漢地權爭議的問題,目前原民會並沒有提出具體的處理措施,原民會除了多編預算來好好查明被非法佔用的土地,一萬多公頃畢竟是四年前的統計資料, 可是從九十一年以後到現在,到底保留地實際被非法佔用的面積有多少,原民會並沒有新的清查數據,未來政府將採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處理,這是所有原住民關心的 重點。

公視新聞 娃丹/武洛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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